题目:你怎样知道自己得救了?
親愛的弟兄姊妹:得救的確據,是每一個信徒都必須清楚的一件事。有的人今天覺得自己得救了,明天犯罪跌倒,又覺得自己沒有得救;今天聚會唱詩很感動,就覺得很得救,明天感覺冷淡,又懷疑自己是不是神的兒女。這樣起起伏伏的生活,原因就是我們把確據建在錯誤的根基上——建在自己的感覺上。
聖經給我們看見,得救的確據不在乎感覺,乃有三重明證:外面有神的話,裡面有那靈的見證,生活中有愛弟兄的明證。*這三重明證如同三股合成的繩子,叫我們知道得穩固、站得牢靠。
約翰一書五章十三節說得非常清楚:
“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信入神兒子之名的人,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遠的生命。”
這裡不是說“盼望自己有”,不是說“猜想自己有”,乃是說“知道自己有永遠的生命”!神要我們知道,神喜歡我們知道,神已經把這知道的路啟示給我們了。
一、外面的明證——神的話永不說謊,永不改變
第一重明證,是在我們外面的,就是神寫出來的話。神是不能說謊的神,祂的話就是事實,就是地契,就是收據。人買了一棟房子,手裡有地契,他不需要靠感覺來證明房子是他的;我們得救了,神的話就是我們的地契。
主耶穌親口說,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四節:
“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那聽我話,又信差我來者的人,就有永遠的生命,不至於受審判,乃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”
祂說“就有”,不是將來才有;祂說“已經出死入生了”,不是慢慢出死入生。我們聽了祂的話,信了祂,我們就已經出死入生了。這是主說的!
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,“叫一切信入祂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遠的生命”。羅馬書十章十三節說,“凡呼求主名的,就必得救”。約翰福音十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,主更給我們一個永遠穩固的保證:
“我賜給他們永遠的生命,他們必永不滅亡,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。我父把羊賜給我,祂比萬有都大,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。”
我們的手會軟弱,握不住主;但主的手永不軟弱,祂握住我們,父的手也握住我們,誰也不能把我們奪去!我們的得救不是靠我們抓緊神,乃是靠神抓緊我們。
倪柝聲弟兄有一個非常有名的比喻:事實、信心、感覺,如同一列火車。事實是火車頭,信心是車廂,感覺是最後一節車廂。*火車靠火車頭運行,不靠最後一節車尾。我們的感覺跟得上很好,跟不上,火車照樣往前。我們若把次序顛倒,先追求感覺,感覺有了才敢信,就永遠沒有確據。正確的次序是:神的事實在先,我們的信跟上,感覺自然隨著而來,即使感覺暫時沒有來,事實永遠不變。
所以當撒但控告我們說“你這樣的人怎麼會得救”,我們不要跟他辯論自己的行為,我們要拿出神的話來宣告:主說,信的人就有永遠的生命;主說,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;主說,我已經出死入生了!約翰一書一章七節說,祂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話就是我們的武器,話就是我們的確據。
二、裡面的明證——那靈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
第二重明證,是在我們裡面的。羅馬書八章十六節說:
“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。”
我們重生以後,神把祂的靈放在我們裡面。這靈在我們裡面作一個活的見證,叫我們不知不覺就稱神為“阿爸,父”。加拉太書四章六節說:
“因你們是兒子,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,呼叫:阿爸,父!”
一個孩子叫父親,不需要查證件才敢叫;我們裡面能自然地、甜美地呼叫“阿爸,父”,能親近神、享受神,這就是那靈在我們靈裡的見證——我們是神親生的兒女,不再是外人了。
不只如此,我們裡面的喜好改變了。我們開始喜歡禱告,喜歡讀主的話,喜歡唱詩,喜歡親近主。彼得前書二章二節說:
“就當像才生的嬰孩一樣,切慕那純淨的話奶,叫你們靠此長大,以致得救。”
嬰孩有生命,自然會餓、會切慕奶。我們對主的話有一種新的胃口,聚會遲到了會覺得可惜,幾天沒禱告會覺得裡面乾渴——這就是生命在裡面的明證。死人沒有胃口,活人纔有胃口。哦,我們裡面這個對主的渴慕、對父的親近、那靈的見證,都告訴我們:我們已經得救了,我們已經有神的生命了!
三、生活中的明證——我們愛弟兄,就曉得已經出死入生
第三重明證,是彰顯在我們生活中的,就是愛。約翰一書三章十四節說:
“我們因為愛弟兄,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不愛弟兄的,仍住在死中。”
得救前,我們只愛自己、愛那些對我們好的人;得救後,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,我們開始愛弟兄姊妹了。看見弟兄,我們裡面有一種親切;聽見姊妹有難處,我們願意去顧惜、去代禱;和聖徒在一起,我們覺得甜美,覺得這是我的家。這種愛不是我們天然有的,這是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自然的流露。
同時,我們對罪的感覺也不同了。以前犯罪覺得無所謂,現在犯罪裡面不安、裡面受責備;以前喜歡黑暗,現在羨慕光。這不是說我們不會再跌倒,乃是說我們跌倒了,裡面的生命會催促我們立刻認罪、立刻恢復交通。約翰一書一章九節說:
“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”
跌倒不證明我們沒有得救,跌倒後會認罪、會回轉、會寶貴寶血,恰好證明我們裡面有神的生命。死的感覺不到痛,活的纔感覺得到。
弟兄姊妹,我們要一同申言、一同宣告:我怎樣知道自己得救了?外面,我有神永不改變的話;裡面,我有那靈同我的靈見證我是神的兒女;生活中,我有愛弟兄、慕主話、厭罪惡的生命明證。我不需要靠感覺,我有三重明證,叫我知道自己有永遠的生命!
哦主耶穌,謝謝你,你的話是我們得救的地契,你的靈是我們裡面的見證,你的生命是我們愛的明證。把我們從懷疑和起伏中拯救出來,叫我們天天站在你的話上,享受那靈的見證,活在愛弟兄的實際裡,滿有確據、滿有喜樂地跟隨你,直到你回來。阿們,哈利路亞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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