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篇:恩典与律法的分别
亲爱的弟兄姊妹,讲到恩典,就不能不讲律法。许多信徒的混乱和软弱,就在于把恩典与律法混在一起:得救靠恩典,生活又退回去靠律法;口里唱恩典,心里却活在要求和定罪之下。照前面弟兄的开启,恩典与律法是两个时代、两种原则、两条道路;我们把这分别看清楚了,才能脱离捆绑,真正活在恩典之下,享受基督作我们的一切。
一、来源与方式不同——律法是借着摩西赐的,恩典是借着基督来的
约翰福音一章十七节,把分别说得最简洁:“因为律法是借着摩西赐的,恩典和实际都是借着耶稣基督来的。”
律法是“赐”的:颁布下来的一套诫命、条例和要求,写在石版上,摆在人面前,叫人去遵行。恩典是“来”的:来的不是条例,乃是一位活的人位——耶稣基督亲自来到人中间,把神带给人。律法的中介是摩西,一位仆人;恩典的中介是基督,神的儿子。一个是颁布要求,一个是亲自临到;一个在人外面,一个进到人里面。这就是两个时代的分水岭。
二、性质不同——律法是要求人的,恩典是供应人的
律法的性质是要求:神是圣洁公义的,律法按着祂的所是向人提出要求——当孝敬、当爱人、不可这样、不可那样。要求本身没有错,律法是圣的、义的、善的;但律法只提出要求,不给人遵行的能力;它只能显明人的罪与无能,叫人在要求之下被定罪。恩典的性质却完全相反:恩典不是向人要求,乃是把神供应给人。律法说“你当去作”,恩典说“基督已经作了,并且进到你里面替你活”。在律法之下,人出力量,越挣扎越失败;在恩典之下,基督出力量,我们越享受越得胜。
三、律法的功用是显明过犯——恩典的来到却是洋溢过于罪
罗马书五章二十节说:“律法插进来,是叫过犯增多,只是罪在那里增多,恩典就更洋溢了,”
律法“插进来”,是神特意安排的一个功用:像一面镜子照出污秽,像一道光照出黑暗,把人隐藏的罪显明出来,叫人知罪、认罪、无可推诿。显明,不是律法的失败,乃是律法的职事——它把人带到尽头,使人知道自己不行,必须转向恩典。而当罪增多了,恩典不是退缩,恩典是更洋溢了!罪有多大,恩典更比罪大;人有多败坏,基督的救恩就有多完全。亲爱的弟兄姊妹,不要怕你的罪被照出来;光照出来的地方,正是恩典洋溢进来的地方。
四、地位不同——我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
罗马书六章十四节,是每一个信徒都当站住的地位:“罪必不能作主管辖你们,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”
“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”——这不是一种感觉,乃是一个事实的地位。在律法之下,罪作我们的主,辖制我们、定罪我们;在恩典之下,换了一位主:基督作主,祂供应生命、释放我们、管教我们也扶持我们。所以得胜的秘诀不在咬牙遵行律法,乃在认清自己的地位,活在恩典的供应里。当然,这绝不是放纵的借口——真认识恩典的人,反而被恩典教导,过自守、公义、敬虔的生活,因为恩典就是基督自己活在我们里面。
我们要一同宣告:我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!律法是赐的,恩典是来的;律法是要求,恩典是供应;律法显明我们的罪,恩典比罪更洋溢;我们要脱离律法的辖制,活在基督的恩典里,天天享受祂作我们的生命和力量!
亲爱的弟兄姊妹,让我们一同祷告:主耶稣,我们感谢你,你把我们从律法之下迁到恩典之下。赦免我们常常退回去靠自己、靠行为、靠挣扎的光景;开启我们的眼睛,看见律法与恩典的分别,叫我们不再在要求与定罪里打转,乃是天天站在恩典的地位上,享受你的供应,因你活着、为你活着。阿们,哈利路亚!
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