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目:你怎样知道自己得救了?
一、得救不是人的猜测,乃是可以知道的事实
许多基督徒虽然已经相信主耶稣,却仍然疑惑:“我真的得救了吗?如果我感觉不到主,我是不是还没有得救?如果我失败、软弱,甚至犯罪,我的救恩会不会失去?” 圣经清楚告诉我们,神不仅要我们得救,也要我们确实知道自己已经得救。
约壹五章十三节说:“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入神儿子之名的人,要叫你们晓得自己有永远的生命。” 这里不是说“希望自己有永远的生命”,也不是说“将来才会知道”,乃是说,我们现在就可以知道自己有永远的生命。
我们知道自己得救了,主要有三个确实的根据:1、神的话在我们外面作凭据;2、圣灵在我们里面作见证;3、对弟兄的爱在生活中作证明。
二、第一面的证实:神的话在我们外面作凭据
1. 相信主的人就有永远的生命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说:“神爱世人,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入祂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远的生命。”约翰福音六章四十七节又说:“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,信的人有永远的生命。”
这两处经节说得非常确定:信入主耶稣的人“不至灭亡”,并且“有永远的生命”。这里的“有”是现在就有,不是等到将来行为完全了才有。
因此,我们得救的根据不是自己的感觉,也不是自己的好行为,乃是神永不改变的话。我们的感觉会改变:今天刚强,明天可能软弱;今天喜乐,明天可能下沉。但神的话永远不改变。天地可以过去,主的话却绝不能过去。
2. 接受主,就是接受神的生命
约翰福音一章十二至十三节说:“凡接受祂的,就是信入祂名的人,祂就赐他们权柄,成为神的儿女。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,不是从肉体的意思生的,也不是从人的意思生的,乃是从神生的。”
当我们悔改、相信并接受主耶稣时,我们不只是罪得赦免,也从神而生,得着了神永远的生命,成为神的儿女。
一个孩子是不是父母所生的,并不在于他当天的感觉,而在于出生的事实。同样,我们是不是神的儿女,也不在于我们的感觉,乃在于我们是否接受了基督、从神而生。
3. 口里承认,心里相信,就必得救
罗马书十章九至十节说:“就是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,心里信神叫祂从死人中复活,就必得救;因为人心里信,就得着义;口里承认,就得救。”
如果你已经从心里相信主耶稣是神的儿子,相信祂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并且从死人中复活;你也曾开口承认祂是你的救主和生命,那么根据神的话,你已经得救了。
我们可以对撒但和一切疑惑宣告:“我不是根据自己的感觉,乃是根据神信实的话,知道自己已经得救了!”
三、第二面的证实:圣灵在我们里面作见证
罗马书八章十五至十六节说:“你们所受的不是奴役的灵,仍旧害怕;所受的乃是儿子名分的灵,在这灵里,我们呼叫:阿爸,父。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。”人得救以后,圣灵就住在他的灵里,并在他里面见证他是神的儿女。
从前我们可能只知道有一位创造天地的神;得救以后,我们里面自然会亲近祂,称祂为“阿爸,父”。这不是外面的教导而已,乃是里面生命的感觉。
当我们呼喊:“哦,主耶稣!阿爸,父!”里面常会有一种甘甜、平安、安息和归属感。这就是圣灵在我们的灵里所作的见证。
有时我们虽然软弱,甚至因失败而不敢亲近神,但在我们最深处,仍然知道神是我们的父,我们是祂的儿女。这一个里面的知道,不是头脑的推论,乃是圣灵的见证。
四、第三面的证实:爱弟兄证明我们已经出死入生
约壹三章十四节说:“我们因为爱弟兄,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。不爱弟兄的,仍住在死中。”一个人得救以后,神的生命进到他里面。这生命的性质就是爱,因为神就是爱。
从前我们可能只关心自己,只愿意接近与自己合得来的人;但得救以后,我们里面会产生一种新的感觉:喜欢和信主的人在一起,关心弟兄姊妹,愿意参加聚会,也愿意为圣徒祷告并彼此扶持。
我们爱弟兄,并不是因为每一位弟兄都可爱,也不是因为大家的性格、背景和意见都相同,乃是因为我们里面有同一个神圣的生命。
一个人若真从神而生,就会爱从神而生的人。这个对弟兄姊妹的爱,是我们已经出死入生的有力证明。
五、生命的改变也是得救的表现
哥林多后书五章十七节说:“因此,若有人在基督里,他就是新造;旧事已过,看哪,都变成新的了。”
一个真正接受主的人,里面必定会发生变化。这个变化不一定在一天之内完全显明,却会逐渐表现出来。例如:从前不在意罪,现在犯罪后里面会不平安;从前不喜欢神的话,现在开始渴慕读圣经;从前不愿祷告,现在里面会呼求主;从前不喜欢聚会,现在愿意和弟兄姊妹一同追求主;从前只为自己生活,现在愿意讨主喜悦;从前恨人、不肯赦免,现在里面受到主的感动,愿意饶恕人。
这些并不是我们用天然力量作出来的,乃是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的结果。然而,我们必须清楚:生命的改变是得救的表现,却不是得救的根据。我们得救的根据永远是基督所完成的救赎和神信实的话。
六、得救以后若犯罪,救恩会不会失去?
不会。神所赐给我们的生命是“永远的生命”。永远的生命若会失去,就不能称为永远的生命。
约翰福音十章二十八至二十九节说:“我又赐给他们永远的生命,他们必永不灭亡,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。我父把他们赐给我,祂比万有都大,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。”主将我们握在祂的手中,父又将我们握在祂的手中。我们的得救不是靠自己抓住主,乃是主和父牢牢地保守我们。
但是,信徒犯罪虽然不会失去永远的生命,却会失去与神交通的喜乐,也会使圣灵忧愁。因此,我们犯罪以后,不该逃避神,乃该立刻回到祂面前认罪。
约壹一章九节说:“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”儿女犯错,并不会因此失去儿女的生命和地位,却会影响与父亲的交通。认罪不是叫我们重新得救,乃是叫我们恢复与父神甜美的交通。
七、不要把得救建立在感觉上
有的人得救时非常喜乐;有的人流泪认罪;有的人却没有特别强烈的感觉。感觉虽然可能伴随着得救,却不是得救的凭据。
例如,我们乘坐飞机时,飞机是否安全飞行,并不在于我们感觉如何,乃在于我们是否已经进入飞机。同样,我们有没有得救,不在于我们的情绪高低,乃在于我们是否已经信入基督、接受基督。基督是救恩的方舟。我们一信入祂,就在祂里面蒙神保守。
当疑惑来到时,我们不该分析自己的感觉,乃该运用信心宣告神的话:“主耶稣,我已经相信你,也接受你作我的救主和生命。你的话说,信的人有永远的生命。因此,我知道自己已经得救了。”
八、得救是生命的开始,不是属灵追求的终点
得救以后,我们不仅得着永远的保障,也进入一条生命长大和召会生活的道路。彼前二章二节说:“像才生的婴孩一样,切慕那纯净的话奶,叫你们靠此长大,以致得救。”一个婴孩出生以后,需要吃、喝、呼吸并生活在家庭中。同样,一个得救的人也需要:天天祷告,呼求主名;天天读圣经,享受神的话;对付罪,保持与主的交通;正常参加召会的聚会;与弟兄姊妹彼此相爱、彼此扶持;向亲友传扬福音,为主作见证;将自己奉献给主,让主在我们里面长大。
神救我们,不只是要我们免去沉沦,更是要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,使我们在生命和性情上被祂充满、更新、变化并建造,成为基督身体上活的肢体,预备成为基督的新妇,并终极完成新耶路撒冷。
结束的话
亲爱的弟兄姊妹,我们知道自己得救了,不是因为我们从不软弱,也不是因为我们的行为已经完全,乃是因为:神的话告诉我们,信的人有永远的生命;圣灵在我们的灵里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;神的生命使我们爱主里的弟兄姊妹;里面生命的改变证明我们已经成为新造。
因此,我们可以坚定地说:“我已经相信并接受主耶稣。根据神永不改变的话,我的罪已经得着赦免,我已经从神而生,得着了永远的生命,并且成为神的儿女。我不是凭感觉,乃是凭神的话,知道自己已经得救了!”
应用祷告
“主耶稣,我感谢你爱我,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并且从死人中复活。我相信你,接受你作我的救主和生命。谢谢你赦免我的罪,使我从神而生,成为神的儿女。主啊,求你除去我里面一切的疑惑,使我站在你信实的话上。我要天天呼求你、享受你、经历你,也要爱主里的弟兄姊妹,过正常的召会生活。求你在我里面长大、变化我并建造我,使我成为基督身体上活的肢体,预备成为你的新妇。阿们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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